開店寶電簽版開POS機代理政策
2020-06-12 人評論 次
一、政策簡介
同意參加并遵守本政策的服務商可以依據以下政策方案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本政策終端設備
領用周期自政策發布之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
二、名詞定義
1. 終端設備:從我司領用,帶有我司標識及防切機功能的開POS 終端設備;
2. 終端激活:特約商戶綁定終端設備之日起至第二個完整自然月內貸記卡累計交易金額≥3000
元,即視為終端激活;
3. 激活獎勵:政策期間特約商戶綁定的終端設備進行終端激活,服務商即可獲得我司獎勵;
4. 交易量:如無特殊說明,交易量均指特約商戶在政策期間貸記卡(含準貸記卡)累計交易金
額,且不含出現風險的交易;
5. 偽激活商戶:終端設備激活后,新增用戶自激活之日起,連續 90 天貸記卡交易量小于 1 萬;
偽激活商戶比例=偽激活商戶/激活達標商戶數量;
6. 補充說明:所有涉及交易量考核的政策中,涉及的風險交易以及偽激活均不納入交易量的考
核。
三、服務商政策方案
1、終端布放政策
活動布放支撐服
務費
首付 1 期 2 期 3 期
49 元/臺 19 元/臺 10 元/臺 10 元/臺 10 元/臺
(1) 終端的標準布放支撐服務費為 109 元/臺。
(2) 終端的活動布放支撐服務費為 49 元/臺。
(3) 從終端設備領用起每個自然月為一個支付周期。
(4) 單次布放量 3000 臺以上才可參與分期政策。
(5) 服務商分期款需在每月 25 日前還款,如服務商未在規定時間內如數還清布放支撐服務費
款項,公司有權從服務商獎勵及服務費中扣除貨款,沖抵完成即止。
2、終端激活獎勵政策:
考核周期 交易量 激活獎勵金額
新增商戶入網激活之日起至次月 ≥3000 79 元/臺
開通日結的服務商,激活獎勵于次日支付,未開通則于次月支付。
3、連續交易量達標獎勵政策
說明:
1.連續交易量達標政策必須滿足前一階段標準后才能參與下一個階段政策,不可間斷。
2.每批終端按批次計算,終端自領用入庫之日起 180 個自然日內為激活考核期,未激活終
端在當批次激活考核期屆滿時應按照 60 元/臺支付閑置費。
4、政策期內結算費率
(1)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按以下標準結算
檔次 首批布放量 活動期承諾布放量 刷卡結算費率 掃碼結算費率
A 100 100 0.505% 0.30%
B 500 1000 0.50% 0.30%
C 3000 5000 0.495% 0.28%
D 5000 20000 0.49% 0.28%
(2)考核服務商 2020 年 10 月貸記卡交易量,自 2020 年 11 月起,按以下標準結算
10 月交易量 0
刷卡結算費率 0.515% 0.51% 0.505%
掃碼結算費率 0.30% 0.28% 0.28%
N:當月貸記卡交易量,不包含掃碼交易。
四、商戶活動
1.通訊服務費
每臺終端附帶通訊卡一張。商戶激活之日起第 30 日開始收取通訊服務費 36 元/臺/年,商戶
歸屬服務商獲得獎勵 10 元/臺,予次月發放。
五、 本政策其他規則
1、所有涉及交易量考核的,涉及的風險交易以及偽激活商戶交易量均不納入考核范圍。
2、放任同一身份證號重復激活多臺終端設備的服務商僅獲得一次激活獎勵。
3、每臺終端設備只能參與一次政策,發生換機、撤機即視為放棄交易獎勵。
4、每批終端按批次計算,終端自領用入庫之日起 90 個自然日內偽激活商戶比例超過 10%,則服
務商需歸還所有獎勵或從后續應收款項中抵扣。考核方式:以月為單位考核,考核公式為:1 月
偽激活商戶/1 月激活達標商戶數量。
六、服務商承諾參加本政策,不通過重復綁定終端等、虛假銷售等方式惡意套取終端設備,若有
商戶投訴須由服務商 T+3 工作日內處理投訴事件,若不配合我司處理,默認同意全權承擔責任。
七、服務商承諾不得夸大宣傳、散布虛假信息,不違反我司《外包服務商管理辦法》不使用我司
及監管機構禁止使用的不當詞匯進行宣傳推廣,否則,我司有權終止合作關系。
獎勵周期 交易量 交易量達標獎勵
用戶在有效激活后第三個自然月 ≥3000 20 元/臺
用戶在有效激活后第四個自然月 ≥3000 30 元/臺
八、服務商授權我司可從服務商服務費中沖抵的方式來抵扣對我司造成的損失或補足政策期結
束后需支付的閑置費。
九、本次政策解釋權歸開店寶支付服務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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